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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原汁原味 打造“金字招牌”

03-19 10:06
核心提示: 盛夏时节,时令水果陆续上市。人们走进超市会发现,相比普通产地的水果,大兴西瓜、龙泉驿水蜜桃、吐鲁番葡萄的价格贵出一倍不止。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身份——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产自特定地域并以该地域名称冠名,对产地、品质有特定要求,附带


   盛夏时节,时令水果陆续上市。人们走进超市会发现,相比普通产地的水果,大兴西瓜、龙泉驿水蜜桃、吐鲁番葡萄的价格贵出一倍不止。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身份——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产自特定地域并以该地域名称冠名,对产地、品质有特定要求,附带更高的经济效益。截至2022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495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7076件;农业农村部已登记地理标志农产品3510个。2021年,地理标志产品年直接产值超7000亿元,相关产值逾万亿元。保护开发利用好地理标志产品,有利于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

完善制度设计 加快专门立法

  “秋风起,蟹脚痒”,初秋是阳澄湖大闸蟹上市的时节。每到这个时候,如何买到正宗的大闸蟹成为困扰消费者的一大难题。且不论别处养殖的“洗澡蟹”“过水蟹”和伪造商标的“贴牌蟹”,即便是在阳澄湖养殖的大闸蟹也有不同的商标、认证。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存的局面不仅让“阳澄湖大闸蟹”纠纷不断,还令消费者真假难辨。

  民进中央副主席、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何志敏指出:“地理标志保护的渠道各有特色和优势,但标准不一、程序各异、重复保护。”事实上,当前,我国针对地理标志保护主要有商标法保护和专门保护两种模式。前者依据商标法通过注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进行保护,后者则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两部部门规章,通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批准或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进行行政保护。

  实践中,双轨并行的保护模式出现了同一地理标志产品对应不同权利人的情形。例如,2003年浙江金华产地内的企业向原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取得了“金华火腿”原产地域保护产品标志,而浙江食品公司又是“金华火腿”的商标持有人,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此外,在专门保护模式中,由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管理在不同部门进行,实践中存在交叉管理、保护标准不一致、保护执法薄弱等问题。

  如何协调商标法保护和专门保护两种保护模式,既降低成本又提升保护力度?何志敏提出,构建以商标保护与专门保护相互协调、审查程序相互协同的融合保护模式,“充分利用商标保护国际通行、成熟便利、门槛不过高的特点,发挥基础性保护作用;同时发挥专门保护在质量监控上的优势,对品质更优、声誉更好、关联性更强、质量可控的地理标志产品,提供更高水平的专门保护”。

  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完善制度体系是重要任务之一。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指导意见》……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密集出台在顶层设计方面夯实了基础,加快地理标志专门立法的呼声也日益高涨。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目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的立法位阶较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还只是部门规章,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提供的法律救济有限。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快推动地理标志立法进程,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地理标志法律制度,协调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商标保护及质量监管等工作的关系,注重两种模式的融合协调,实现倍增效应。

  走进各大展会、商超,可以发现越来越多的“红标”出现在商品展示的显著位置,这得益于国家知识产权局近年来在统一、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方面开展的一系列有力举措。2019年底,该局组织海南省等12个地方率先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2022年,启动第二批试点改革……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权限下放至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让地理标志生产企业的用标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试点成效也由此惠及更广泛的经营主体。截至2023年6月底,我国累计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营主体已超2.5万家。

  近年来,我国高标准建设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各地以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按照高标准建设、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工作原则,有效保护了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提升了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带动全链条上下游产业发展,促进区域经济效益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地理标志产品的发展,还需放眼世界。近年来,我国健全涉外地理标志保护机制,积极落实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等,推动中欧、中法、中泰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地理标志国际合作不断深化。其中,中欧双方已完成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第二批350个产品清单公示。申长雨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积极参与多边框架下地理标志国际规则制定,提出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维护中国利益。

挖掘品牌价值 助力“土特产”经济腾飞

  在云南,“勐海茶”地理标志产品比同类产品价格普遍高出20%以上;在广西,2022年柳州螺蛳粉全产业链销售收入达600亿元,带动就业岗位超30万个……保护和发展地理标志产品,培育特色产业,将极大助力区域经济发展和乡村产业振兴。

  “由于地域限制明显、生产规模较小,地理标志产品具有品种稀缺、品质独特、风味稀有、产量稀少等特征,能够获得高价值的销售溢价。”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张合成建议,以地理标志产品为抓手发展“土特产”产业集群,结合乡村产业帮扶,在国家农产品特色优势区开展试点示范。

  截至2023年6月底,我国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498个,其中80%以上是农林产品及食品——地理标志产品大部分属于地方“土特产”。可以说,地理标志运用水平,关系到乡村特色产业的发展壮大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提升地理标志运用水平,在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的基础上,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自2021年发布首批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定期组织遴选工作基础好、具备进一步培育和推广潜力的地理标志列入名录,逐步扩大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范围,有效发挥地理标志对促进乡村振兴和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在此基础上,今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工作的通知》印发,以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标准做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工作。通知明确,加强对纳入名录地理标志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的宣传推广,指导督促有关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在提质量、树品牌、强产业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和服务保障等,进一步助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和品牌经济。

  地理标志给区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护色”,然而受原产地生产者、消费者对地理标志的认知较为淡薄等影响,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一定的困境。

  “武夷山大红袍、黄山毛峰、西湖龙井……这些历史上久负盛名的茶品,消费者能不能辨识其是否来源于正宗产地呢?我的回答是:不能。”武夷星茶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何一心道出了地理标志产品面临的侵权困境。

  提高造假售假成本,降低产品冒牌率,有助于地理标志产品品牌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何一心表示,希望能够建立严进宽出的地理标志使用和退出机制,并建立健全地理标志产品可追溯体系。一方面,要出台统一数据标准,实现全国地理标志数据互通共享;另一方面,严格执行地理标志产品可追溯管理办法,同时利用大数据、小程序等为消费者构建准确便捷的查询平台。

  品牌立得住,更要叫得响。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段青英建议,要夯实品牌发展基础,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将农产品地理标志纳入区域公共品牌体系,打造一批优势品牌;积极发展新媒体运营,支持企业与电商企业共建“农产品地理标志专区”,提升市场影响力。

  业内人士提出,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发展,需要调动政府、协会、企业多方参与,形成合力。民建中央专职副主席、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常务理事李世杰提出,应系统谋划全面推进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的政策举措,聚焦地理标志大数据系统建设、品牌设计推广、联合打假维权、对外贸易等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倾斜和经费支持,鼓励地方政府引导行业协会和生产企业积极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促进地理标志品牌价值和经济效益提升。

  地理标志不仅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还彰显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人文精神。随着我国地理标志工作的深入推进,期待更多原汁原味的“中国范”“乡土味”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国门、享誉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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