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学校是培养他们的重要场所,但是食品安全问题在学校也同样是重中之重,都说病从口入,食品安全得不到保证,学生健康就得不到保证。最近河南两家学校餐厅查出食品问题,这对家长们来说也是一个糟糕的消息。
近期,河南省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据通报,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餐饮食品等共14大类食品17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肉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1批次,情况如下:
郑州市第一0七高级中学餐用的1批次猪肉,甲氧苄啶:75.62μg/kg,标准规定为:≤50,经检验,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
(注:甲氧苄啶属于二氨基嘧啶类药物,通过干扰细菌叶酸代谢产生抗菌作用。甲氧苄啶常与磺胺类药物一同使用,以达到抗菌增效的效果,所以又称为磺胺增效剂。国家规定甲氧苄啶在家禽中最大限量为50μg/kg。长期摄入甲氧苄啶超标的食物,造成其在人体中蓄积,会产生耐药性、削弱甲氧苄啶的治疗效果还可能引起骨髓微核抑制和其他不良反应。)
郑州外国语枫杨学校(三楼餐厅)餐用的1批次鸡蛋,金刚烷胺:2.8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氟苯尼考:0.30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经检验,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
(注:金刚烷胺又名三环癸胺、三环葵胺,是最早用于抑制流感病毒的抗病毒药物,国家规定金刚烷胺为禁用兽药。一旦经常、大量摄入,就会产生神经毒性,增强流感病毒的耐药性,诱导其发生变异,影响身体健康。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产蛋家禽禁止使用氟苯尼考,鲜蛋中同样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食品安全与身体健康息息相关,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场所和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如发不合格产品,请向相关监管部门致电举报,共同维护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