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网讯:(编者按:健康维权永远在路上,南阳网红罗大美被害案,不仅带给了几个家庭创伤,它是文明法治下光天化日的罪恶,是人性卑劣和恶化的体现!为什么家属对出卖罗大美的同学杨某13年判决不认可?为了区区500元出卖朋友的杨某难道不能构成主谋吗?后续本网将持续关注…)
“网红罗大美被害案”二审维持原判
罗大美妹妹:感谢检察官对三名罪犯狡辩的回击
12月5日,“网红罗大美被害案”二审结束,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余某某、沙某某、杨某三人上诉,维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余某某死刑。此前三被告一审分别被判死刑、死缓、有期徒刑13年,三被告人对此不服,全部上诉。
罗大美
罗大美本名尚某某,生前是河南一名反串艺人,经常发布女装扮相表演的视频,有时直播销售彩妆、护肤品,其抖音账号粉丝超过百万。“罗大美被害案”所涉三名被告分别为43岁男子余某某、余某某23岁的同居女友沙某某、29岁的整形医院男业务员杨某。



南阳市人民检察院的一份起诉书显示,2023年7月5日晚,在余某某指使下,杨某将罗大美诱骗至余某某的租住房内后下楼等待。余某某将罗大美控制住后让杨某离开,并指示沙某某向杨某支付500元钱。随后,余某某伙同沙某某将罗大美装入罗大美的保时捷轿车后备厢,驾车到余某某亲戚的闲置平房内,余某某还胁迫罗大美向沙某某账户转账。2023年7月7日凌晨,在向罗大美索要200余万元后,余某某在与罗大美独处期间用衣服勒住罗大美脖颈将其杀害又对尸体脖颈进行了割、刺,并将尸体推入红薯窖进行掩埋。经鉴定,罗大美颈部受到钝性外力作用及锐器作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或(并)颈动脉离断、颈椎分离死亡。
2025年2月28日,该案在南阳市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建议判处主犯余某某死刑,判处沙某某、杨某有期徒刑10年以上至死刑之间的刑罚。罗大美妹妹尚小姐回忆,第一次庭审中,被告三人均当庭翻供。7月29日,“百万网红罗大美被害案”一审二次庭审,罗大美家属当庭提出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放弃民事索赔权利,请求法院严惩三被告。10月24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某死刑;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沙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十三年。
一审宣判后,罗大美家属对部分判决结果不认同,“我们能接受主犯余某某死刑,沙某某死缓,但杨某也应被认定为主犯,他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太轻。”为此,罗大美家属先后向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抗诉材料,两检察院决定“不予抗诉”。该案三被告也对一审判决不服并提起上诉,12月5日9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该案,罗大美家属也参加了庭审。17时许,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文介绍该案当庭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余某某、沙某某、杨某三人上诉,维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余某某死刑。
“我最想说的就是,非常感谢今天出庭的四位省检检察官。他们让我们在今天这场庭审中,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专业和人情味。他们能够对三名罪犯的狡辩予以严厉、有力的回击,让我们真正感受到他们是代表国家公诉机关在惩治犯罪、守护公正,也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尊严。”罗大美妹妹说。
谈及今日三名上诉人的庭审表现,罗大美妹妹回忆,他们并未展现出认罪悔罪的态度。“甚至(态度)更恶劣。”她表示,三名罪犯当庭仍然进行狡辩,其观点、上诉状方向与一审时的表现相比并无改变。
尽管二审判决已出,但罗大美妹妹也透露,家属方不会放弃对杨某在本案中关键作用的追索。审核:使者
